香港作为国内贸易公司和使用率比较高的海外公司,税收制度非常有吸引力,没有外汇管制。但是很多公司老板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纯粹因为很多误区造成的。在这里,我们将介绍一些香港公司做账报税误区。
误区一:境外利润不需要主动申报,会自动获得
由于香港境外利润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复杂的过程,需要说明贸易流程,上下卖家和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联,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等证据,在核数师报告中同样申请境外利润。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质疑,这是必要的,因为许多机构缺乏申请海外利润的经验,所以他们不会在审计和报税时告诉客户海外利润申报的过程。他们往往会要求客户多报一些费用来抵消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零申报,不提供任何凭证。利润大的企业每年都亏不了,银行账户有大量资金进出,但公司还在做零申报。所以政府一旦意识到这种奇怪的现象,不仅要让客户交税,还要补原来的审核报税的职责,还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它使客户在支付更高的审计纳税申报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款和罚款。本来设立香港公众公司的目的很大一部分是为了降低税收成本,结果事与愿违。
误区二:只要不是在香港本地做生意,就不需要做审计报告,也不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这个观点被其他海外公司误导了。有些国家或地区,如BVI,只需要缴纳年费。BVI公司不需要提交相关财务报告,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允许其在当地开展业务。但香港有限公司不同。 香港公司要遵守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提交一份核数师报告,说明该公司在该年度从事的所有业务。无论公司是否盈利,都必须提交报告。如果公司的利润不是在香港产生的,香港税务局无权要求公司缴纳利得税。那为什么“不需要审计师报告”的谬论在很多公司流传?因为审计师的报告谁都拿不到。只有有执照的注册会计师才能做审计报告。内地很多咨询机构不可能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审计报告。所以这些公司为了避免麻烦,对客户声称“不需要做审计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文件,这是对客户的极度不负责任。
误区三: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成立时提供注册地址是法定条件。这个地址不一定是实际的办公地址,只是一个与政府联系的地址。之前有朋友注册过香港公司,但是好像从来没有收到过的政府函。事实上,每年香港公司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新BR(商业登记证)通知和雇员薪金申报表。同时,如果在每次年度审计或纳税申报中有任何延迟,政府还将发出处罚通知,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行动。不重视情节严重的,会收到法院传票。所以香港公司收到的每一封政府函都是非常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特别注意原注册代理人在年审前是否收到相关函件,以免耽误公司的管理。
王 蓉 Summer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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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专业背景,从业9年 , 专注海外注册/银行开户,服务数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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