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香港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会根据香港公司管理条例、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审计准则和要求,客观地对一家香港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并注明对这家香港公司的现有数据进行核算后出具的专业客观的审计意见。
根据审计人员的意见,审计报告通常可以分为五类。
1.香港公司账目“无保留意见”审计(审核)报告
香港公司账目经独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和试算后,对账目的真实性、合理性无异议,认为账目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实际情况的,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有保留意见”又可细分为两类:
(1)不完全审计,一般指香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取得适当而充分的审计凭证,以了解某些财务数据背后的真实性。
比如香港公司没有安排香港的注册会计师在年末对存货进行清查,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不能根据存货的账簿数据在年末做出存货存在或完整的结论。
(2)“有保留意见”指持牌会计师不同意香港公司的账目。比如香港某公司有1000万港币的应收账款,但是查了之后发现大部分应收账款都是逾期超过一定时间的。一般情况下,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会问香港公司能不能收回应收账款,为什么逾期。香港的持牌会计师亦会认为香港公司的账目已予拨备或直接撇销。
例如,如果香港公司坚持在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可以收回账目,并且不接受香港的注册会计师提供或核销账目,则可能会对账目不一致有所保留。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的注册会计师通常会对重要数据进行核查,然后再决定是否出具合格报告。 但是,如果上述两种情况的材料数据一般会出现在账目上,则可能导致更严重的保留意见,包括“对账目不发表意见”或“反对意见”。
2.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进而确认香港公司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因此,他对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表示毫无保留的满意。
3.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指由香港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对香港公司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持有保留意见的报告。通常由于一些特殊事项的存在,不完全满足不合格条件,影响香港公司经审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因此,香港注册会计师对无保留意见进行更正,对影响香港公司的事项发表保留意见,并对该意见承担责任。
因为“保留意见”是对会计报表可能带来的某些事项的反映。因此,“保留意见”本质上是香港注册会计师对香港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给予的折扣。
4.“异议审计报告”,“异议审计报告”又称“否定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认为香港公司的会计报表不能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而提出否定香港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
5.拒绝发表意见审计报告
拒绝发表意见审计报告是指香港注册会计师因在审计过程中未收集到足够的会计资料而出具的“无评估意见”报告。审计报告结果不同于拒绝接受委托,是香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审计意见。表示不愿意对会计报表能否反映香港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说明。
王 蓉 Summer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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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专业背景,从业9年 , 专注海外注册/银行开户,服务数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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